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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 2016年海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报考须知

发布时间:2016年11月17日作者:浏览量:

延安职业技术学院

2016年海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报考须知

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是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,是高等院校服务军民融合的具体体现。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,具备较高水平的航海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,是交通部海事局“西部海员培养基地”。学院2016年确定为海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,受到社会和考生的广泛关注。现将我院2016海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报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一、报考条件

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,必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,报考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规定外,还须具备下列条件:

1.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中国共产党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人民军队。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历史清白,作风正派,思想进步,品德优良。

3.志愿献身国防事业,服从组织分配。

4.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,年龄不超过20周岁(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,未婚,其政治、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。

二、招生程序和办法

定向培养士官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之中,执行国家和陕西省相关录取政策规定。

(一)志愿填报

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,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、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,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∶00至6月28日18∶00。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“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”(http://www.sneac.com)填报志愿。

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数

专业

代号

专业 代码

专业名称

学制

考试

科类

合计

西

01

600301

航海技术

(海军定向培养)

三年

文史

30

15

15

02

600301

航海技术

(海军定向培养)

三年

理工

50

35

15

(二)体格检查和面试

体检、面试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统一集中组织,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3日,具体时间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结合实际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,并提前报告省征兵办公室。

1.体格检查。

填报志愿结束后,根据规定首先确定体检对象。原则是第一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考生、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高校招生计划数3倍划定范围;若有关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,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。省招办根据以上原则于6月29日前将参加体检的考生信息(姓名、民族、身份证号、毕业学校、家庭住址、联系方式等)提供给省征兵办公室。由省征兵办公室分发各市。各市征兵办公室要按照征兵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,严密组织实施。体检时考生须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,各市征兵办须按时将体检结果报送省征兵办。

2.面试。

由省、市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和招生院校共同组织,成立面试组,每组3人以上,人员以招收部队和招生院校为主;场地由市级征兵办公室负责设置。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,依据《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》(式样见附件1)进行评价,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,结果及时通知考生,不合格者说明原因。

各市(区)考生参加体检、面试地点:西安市:中铁一局集团西安中心医院(西安市南二坏东段319号),铜川市:铜川市人民医院(铜川市王益区健康路12号),宝鸡市:解放军537医院(宝鸡市渭滨区宝光路),咸阳市、杨凌示范区:咸阳市渭城区妇幼保健医院(咸阳市渭城区中山街40号),渭南市:渭南市中心医院(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东段),榆林市:榆林市北方医院(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南路131号),延安市:延安市人民医院(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大街),汉中市:汉中市3201医院(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783号),安康市:安康市中医院(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),商洛市:商州区人民医院(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东段)。

各市征兵办公室联系方式:西安市征兵办029—84725015,铜川市征兵办0919—2584018,宝鸡市征兵办0917—8956019,咸阳市征兵办029—38998056,渭南市征兵办0913—2970013,榆林市征兵办0912—3489015,延安市征兵办0911—2816018,汉中市征兵办0916—2666017,安康市征兵办0915—3649071,商洛市征兵办0914—2989018。

(四)政治考核

政治考核时间为体格检查结束后至7月8日。由考生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指导相关县级征兵办公室,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工作规定组织实施。《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》由市级或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印制(式样见附件2)。各市征兵办公室于7月8日前,将经审核后的体检、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花名册及对应的《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》、《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》和《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》报送省征兵办公室。

(五)录取

定向培养士官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专科段进行,执行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省招办从第一志愿上线且体格检查、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中,按照规定比例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,由高校择优录取。投档比例严格执行院校招生计划的110%(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),除同分考生外,严禁超比例投档。同等条件下,中共党员、军人子女、烈士子女、优秀学生干部,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“道德模范”、“见义勇为”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。当第一志愿和后续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时,采取征集志愿方式从体格检查、面试、政治考核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。

7月10日,省征兵办将体格检查、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提供给省招办。8月10日前,省招办将录取名单发送省征兵办。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发送招收部队,建立完善档案资料,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。

(六)补充

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,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。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、病史、政治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,择优推荐培养对象;高校所在地省级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办法,组织体格检查、政治考核和面试,根据其学习成绩、现实表现、入伍意愿等,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。

三、联合培养

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,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。前2.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,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;后0.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,由部队负责,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。

四、入伍办理

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.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,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,身体健康、政治合格,无慢性病、精神病、癔症、癫痫、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,由兵役机关按照规定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。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,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30日前完成。体格检查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,按照拒绝入伍处理。培养对象入伍后,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。

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主要材料包括:高校学籍档案和《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》、《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》、《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》和《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》。

五、任命和待遇

培养对象毕业后,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,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,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,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。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,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。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,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。同时,就读期间还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代偿,具体申请和审批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六、备注

1、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教学、毕业、入伍办理等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我院招生就业处。

咨询电话:09118262812 8262811 8235851

13700216576 13509119662

2 、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同时填报我院高职(专科)普通批次第一志愿,专科提前批未能录取的考生,可录取到我院相关专业。

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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